慎防網路違規販售二手醫療用品/台中市食安處提醒最高可罰100萬元

慎防網路違規販售二手醫療用品/台中市食安處提醒最高可罰100萬元

雲山水新聞網╱記者王俊雄│李建瑩

【台中報導】 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自112年起至今年5月底,查獲在網路違規販售醫療器材的案件多達168件,累計裁罰金額達553萬元。其中,不具備醫療器材商販售資格卻在網路上販售醫療器材的案件121件占最大宗(72%),常見的包含傷口護理產品、隱形眼鏡相關產品、婦嬰用品及按摩治療儀器等。食安處提醒,未取得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而違規販售,已經觸犯《醫療器材管理法》規定,可能面臨3至100萬元的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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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醫療器材網路違規販售常見樣態。( 圖/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提供 )

食安處舉例說明,小美的寶寶已滿一周歲,剩餘的疤痕貼片她想在網路上轉售,卻不知疤痕貼片屬於醫療器材。醫療器材不同於一般商品,只有取得販售許可的醫療器材商及藥局,並遵循「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」的規定,才可在網路販賣,且僅限於第一等級及部分第二等級的醫療器材品項,並需提供消費者產品相關資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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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醫療器材不同於一般商品,只有取得販售許可的醫療器材商及藥局,並遵循「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」才可在網路販賣。( 圖/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提供 )

食安處指出,合法製造、輸入的醫療器材,產品外包裝都會標有醫療器材品名、許可證字號及廠商名稱地址等資訊。若民眾不清楚產品是否屬於醫療器材,可以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的許可證資料庫查詢,網址: https://www.fda.gov.tw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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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檢視網路違規販售之醫療器材。(圖/記者王俊雄|李建瑩翻攝自台中市政府新聞局)

食安處提醒,網購二手醫療器材難以確保品質,貼身物品亦有個人衛生問題,並且可能收到瑕疵品或非經核准的醫療器材產品。儘管初衷是環保再利用,但若未確認產品是否可在網路上販售或是否為合法醫療器材,很容易違法而遭受罰則。食安處呼籲民眾多加留意,並表示將持續加強實體及網路平台的監管,維護民眾健康。

【補充資料】(記者王俊雄|李建瑩編輯)

●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制定「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」:

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Content.aspx?sid=1168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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