傾聽當事人聲音│身權法修法公聽會凝聚共識
【雲山水新聞網╱記者 邱水文 劉鑫 台北報導 】 2026年第二天,立法委員劉建國邀集多個身心障礙團體,包括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、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、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、自立生活人權陣線、台灣障礙青年協會、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、自由人協會等,並與衛生福利部、交通部、內政部、勞動部、運動部等相關部會,共同召開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修法公聽會,廣泛蒐集各界意見,為後續法案審查凝聚共識。

圖說 : 2026年立法委員劉建國邀集多個身心障礙團體,共同召開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修法公聽會,廣泛蒐集各界意見,為後續法案審查凝聚共識。( 攝影記者╱ 邱水文 顏宗寶 翻攝 )
劉建國表示,身權法修法攸關身心障礙者的基本權益,過程中必須確實傾聽當事人的聲音,而非由非身障者或代理人代為決定,唯有如此,才能真正落實《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》(CRPD)的核心精神。
劉建國指出,早在2011年第七屆立法院期間,便曾與時任立委陳節如等人,多次召開會議,邀集身障團體與公部門就身權法相關議題進行討論。至2026年第二天,他延續同樣的對話模式,並邀請林月琴、范雲等委員共同與會,親自聽取身障朋友對修法的期待,同時協助與行政機關溝通,期盼使法案在委員會正式審查時能更為順利。
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表示,今日會議已有相當進展,特別是在身障團體高度關切的「個人助理服務」議題上,原行政院版本限縮僅能於外出或社會參與時使用,經會中協調後,衛生福利部同意回歸CRPD精神,朝支持障礙者全面生活需求的方向進行檢討。此外,在「無障礙」、「障礙代表性」及「障礙定義」等議題上,亦完成初步討論,期待行政部門後續能依CRPD精神持續修正,逐步改善身心障礙者的生活條件。
針對身障團體所關切的法條,包括第2條、第5條、第10條、第50-1條、第50-2條及第52條,劉建國於會中裁示,請衛福部依本次會議討論結果彙整意見;其他相關部會及單位如有修正建議,須於下週一中午前提供予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進行統整;另對於身障團體提出、尚未充分討論之版本內容,亦須一併納入後續檢討。
劉建國最後宣布,將於下週三正式啟動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逐條審查,力拚儘速完成立法程序,期盼在新的一年中,為身心障礙者帶來更完善的照顧與福利保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