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法模糊恐削弱社會信任│麥玉珍質疑行政權過度擴張
【雲山水新聞網╱記者 邱水文 劉鑫 台北報導 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進行質詢,立法委員麥玉珍針對近期多項涉及言論管制的修法方向提出質疑,強調法律構成要件與執法界線必須清楚明確,否則恐使法律淪為政治操作工具,進一步加劇社會對立。
麥玉珍指出,無論是目前討論中的《國家安全法》修正,或日前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新增第64-1條,相關條文對於行為樣態的界定過於模糊,並賦予行政機關過度寬廣的裁量空間,這正是社會必須高度警惕的關鍵問題。

圖說 : 立法委員麥玉珍針對近期多項涉及言論管制的修法方向提出質疑,強調法律構成要件與執法界線必須清楚明確。( 攝影記者╱邱水文 陳俊雄 翻攝 )
她舉例說明,曾有民眾在網路上僅詢問一句「陳菊走了?」短短數小時內即遭警方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以「散布謠言、足以影響公共安寧」為由移送,儘管最終不起訴,但單純詢問是否已構成社維法所稱之違法行為,社會各界仍有高度爭議。
反觀社群平台上,充斥著直接詛咒政治人物死亡、以極端仇恨語言攻擊特定政黨或立場,甚至刻意煽動對立、製造仇恨的言論;國會改革期間,更曾有人在立法院外設置特定政治人物的「靈堂」。麥玉珍直言,這類行為對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寧造成的衝擊與撕裂明顯更為嚴重,卻幾乎未見相應處理,難免讓外界質疑是否存在法律適用的雙重標準。
麥玉珍強調,這並非情緒性指控,而是理性檢視法律構成要件與執法審查標準是否一致。若法律僅被用來對付異議聲音或質疑政府的言論,卻無法約束真正可能破壞公共安寧的極端行為,這樣的執法結果,不僅無助於維護秩序,反而形成選擇性執法,進一步製造社會對立。
她也再次重申,對於任何危害國家安全、敵對勢力滲透或鼓吹戰爭的言論,絕對不予支持;但現階段不論是《國安法》、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,甚至過往討論過的《數位中介法》,執政者接連提出涉及言論管制與行政權限擴張的修法方向,卻未清楚界定構成要件,也未提出一致、可預期的執法標準。
麥玉珍認為,法律界線模糊不清,不僅導致執法標準不一,更讓人民無法預期自身行為是否觸法,進而引發恐慌,削弱整體社會安全感。她呼籲,修法應回歸法治精神,明確界定權責與適用範圍,才能真正守住民主社會最基本的自由與秩序。
